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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杭州市国际级软件名城创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53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国际级软件名城创建助推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114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加快杭州市国际级软件名城创建,根据《杭州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财企〔2018〕37号),决定开展2019年杭州市国际级软件名城创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及条件
凡符合《杭州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财企〔2018〕37号)文件第五条之规定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项目类别
(一)自主研发类。指与《若干政策》第三条所对应的支持企业自主研发项目。计算口径以企业2018年度企业税审报告的主营业务收入和计入加计扣除口径的研发费用投入为准。
(二)协同创新类。指与《若干政策》第四条所对应的项目。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和物联网等技术应用项目以及在城市大脑、智能网联车、5G产业链、金融科技、量子计算等未来产业领域的重大进展项目。项目实际投入计算口径是指:硬件和软件投入。
(三)首台套研发应用类。指与《若干政策》第五条、第六条所对应的项目。
(四)工业软件类。指与《若干政策》第七条所对应的各类工业APP研发项目以及云服务企业推广应用云服务的研发投入。
(五)标准制定类。指与《若干政策》第八条所对应的项目。
同一企业仅限申报上述5个类别中的一项。申报项目原则上应是完工项目。
三、申报材料
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登录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http://220.191.210.97:8080/WebHall/WebIndex.aspx)上传申报资料。
(二)书面申报。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将相关表格和有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由各区、县(市)及钱塘新区经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报送截止时间9月25日。各区、县(市)及钱塘新区经信部门务必在9月28日前将《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及相关申报单位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市)经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做好项目申报、材料审核、项目推荐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评定拟根据年度专项资金额度及专家评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助项目。已纳入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直报系统并按要求填报的软件企业优先资助。
(三)不明事项请联系杭州市经信局软件处:蔡俊杰,蔡荣,联系电话:85257163,85257067,联系地址:杭州市富春路188号市民中心A座1605室,邮政编码:310026。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