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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惠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公示
根据《惠州市商务局 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市商务局拟定2019年惠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对商务事业发展分三个事项十个方面给予政策引导和扶持,资金合计2339.1818万元。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经我局党组会议集体审议通过(惠市商务党纪[2019]15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2日- 7月8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惠州市商务局
2019年7月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办公室 洪燕 2235284
电子邮箱:ckts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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