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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央及地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部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3 浏览量:129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4-03/2019-05-10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投资补贴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央及地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部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

  2019年上海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央及地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部分)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截止时间:

  (一)申报对象:

  本市从事对外投资合作业务的企业和单位。

  (二)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地方专项:即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

  中央专项:即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受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

  本次申报将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受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可通过“财政支持项目管理系统”网站(czzj. scofcom.gov.cn),(http://czzj.sww.sh.gov.cn 4月15日后启用此网址)网上填报资金申报材料,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对外投资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省级境外企业分平台项目除外)。

  1、【注册】登陆框的左下角点击“企业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注册申请提交后需等待商务委审核方可开始申报。请牢记注册时输入的帐号(组织机构代码)及密码,以后的每次申报都使用该帐号进行申请。

  2、【登陆】输入帐号(组织机构代码)、密码及验证码,点击登陆。

  3、【申报】登陆成功后,在政策列表菜单下,切换政策分类至外经类,点击对应政策所在行的“申请”按钮,开始填写资金申报材料。

  4、【提交】填报及打印完成后点击提交。如暂时不想提交,可点击保存。下次可从项目库菜单中打开并继续操作。

  5、【帮助】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二)书面材料受理及咨询电话

  所有书面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所有书面材料在2019年5月10日前报送至以下地址,逾期将不予受理。

  1、对外直接投资项目

  送达地址:中山北路3553号伸大厦2307-2313室

  联系方式:王真、王维、郑莹 60325182,60325187、60325183

  2、对外承包工程项目

  送达地址:江宁路445号时美大厦6层C座

  联系方式:卢月 陈志鹃 赵梦玥 62717899 62717264 62718099

  3、对外援助项目

  送达地址: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705室

  联系方式:刘蓓敏、房蒙 23110770、23110779

  4、对外劳务合作扶贫项目

  送达地址:江宁路445号时美大厦6层C座

  联系方式:陈志鹃 62717264

  5、省级分平台(地方企业总部系统)项目

  送达地址:中山北路3553号伸大厦2307-2313室

  联系方式:邵清 60325182

 

  三、申报培训会:

  为进一步做好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上海市商务委将举办“2019年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申报培训会”。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外经处

  2019-4-3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