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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2019年度上海市新兴服务出口资金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9-03-13 浏览量:93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3-13/2019-05-24
  • 项目类型 :
      现代服务业
  • 扶持方式 :
      贷款贴息
  • 资助金额 :
      5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2019年度上海市新兴服务出口资金申报指南

 

  一、申请条件

  申请企业应当符合《2019年度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实施细则》第五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企业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执行《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和《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在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或“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中如实登记。

  2、申请支持的项目贷款须用于促进新兴服务出口事项。

  3、出口的服务应列入商务部发布的《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运输及相关服务、旅游服务、建筑和工程服务、加工服务和政府服务除外)(详见商务部网站)。

  4、申请企业应当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实现不低于50万美元(含50万美元)的服务出口,以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为准。

 

  二、支持方式

  对企业在2018年开展的新兴服务出口取得的项目贷款(已享受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除外),按照不超过1%的利率水平给予贴息支持,每户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三、申报材料

  1、《2019年新兴服务出口事项申报说明》(附件1)(含电子数据);

  2、《2019年新兴服务出口事项申请表》(附件2) (含电子数据);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出口合同复印件、贷款合同复印件、收汇凭证复印件。

  4、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材料要求及提交期限

  (一)材料要求

  1、书面材料要求:申报材料用A4纸,须有目录页并按材料要求顺序采用左侧胶装方法装订成册,且各表格按要求加盖公章。

  2、电子数据要求:应包含《2019年新兴服务出口事项申报说明》和《2019年新兴服务出口事项申请表》。提交邮箱地址:shsfmxh@163.com。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二)提交期限

  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5月24日前送至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地址: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704室,联系人:王敬云,电话23110709。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6:00

  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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