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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6 浏览量:183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教育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11-15/2019-01-15
  • 项目类型 :
      奖项评选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战略,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宣传推介杭州创新创业环境,集聚吸引优秀大学生来杭创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举办第六届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8年11月—2019年5月。

 

  二、参赛对象

  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港澳台地区高校)和海外高校在校大学生及毕业五年内(毕业时间为2014年1月1日以后)大学毕业生,其中:海外高校大学生须为中国留学生或留学回国人员。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大赛参赛项目按照十个行业组别分别进行申报,具体为:信息技术(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区块链)、节能环保(含新能源、新材料)、健康医疗(含生物医药)、旅游时尚、智能制造(含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文化创意、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现代服务(含咨询、金融)、现代农业。

  2.参赛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可以是参赛者参与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3.参赛团队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将暂停项目团队参赛资格,根据事实情况,由第六届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恢复其参赛资格。若在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根据事实情况,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取消其获奖资格及收回奖金。

  (二)参赛方式

  1.大赛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参加决赛人数不超过3人。若参赛项目已在杭州市注册成立企业,则必须由团队成员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团队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2.参赛团队应以准备在杭落地转化或已在杭落地转化为基础,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初赛时以网络方式提交参赛项目介绍,简要阐述项目的技术、市场前景、经营策略、资金需求,并展示团队的成员和未来规划;进入复赛后提交完整的创业计划书。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2019年1月15日。

  2.报名方式: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hzrc.com/cy)]。

  3.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东新路155号杭州市人才服务局;邮编:310004;联系电话:0571-85173510, 85163040,85167795;E-mail:hzdcfw@163.com。

  (二)赛事安排

  本届大赛在拱墅区、高新区(滨江)、萧山区、余杭区设立4个赛区,赛区赛事由各赛区负责承办。总决赛赛事由高新区(滨江)配合组委会办公室承办。大赛各阶段安排详见附件2。各阶段评审结果将在大赛官方网站上公布。大赛评审团主要由创投专家、知名企业人士、学术专家等组成。

 

  五、奖励及扶持政策

  (一)奖项设置

  1.参赛项目设特等奖2名,一等奖6名,二等奖24名,三等奖32名,优胜奖36名。特、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5万元、2万元、1万元、5000元,优胜奖不设奖金。

  2.设立大赛特别贡献组织奖15个,优秀组织奖35个,不设奖金。

  3.设立组织奖先进个人150个,每人奖金2000元。先进个人名单根据各单位组织情况、参赛项目推荐情况确定。

  4.设立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不设奖金。优秀指导老师具体为获得本届大赛特、一、二等奖项目的指导老师。

  (二)大赛扶持政策

  1.大赛400强参赛项目于2020年5月31日前在我市注册成立企业的,可免于评审,直接申请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资助标准为:前400强项目5万元,前100强项目8万元,三等奖项目20万元,二等奖项目30万元、一等奖项目50万元,特等奖项目100万元。参赛项目落地企业在大赛结束前已获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且额度低于本办法规定资助标准的,可重新提出申请,予以补足差额。

  2.获奖项目在我市注册成立的企业,符合我市信息技术、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旅游休闲、服务外包等相关行业扶持政策条件的,优先予以资助。

  (三)其他

  1.来杭参赛的项目团队(包括高校领队和指导老师),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杭州市外来杭参赛的项目团队(包括高校领队和指导老师),由各赛区统一安排食宿。

  2.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和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金奖项目、2018年“创青春”浙江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和第四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特等奖项目报名参赛的,可直接入围赛区半决赛来杭参加答辩,且不占用400强名额。

 

  六、组织机构

  大赛主办单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大赛承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旅委,市教育局,市科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金融办,市跨境电商综试办,市文创办,杭报集团,杭州文广集团,市投资促进局,团市委,拱墅区政府,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萧山区政府,余杭区政府。

  本次大赛由赛伯乐投资集团协办,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特别支持,杭州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在杭投融资机构、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杭州人才市场、在杭高校创业学院、在杭各大学生创业园及科技孵化器、有关高校创业社团参与支持。

  大赛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综合组)、宣传组、评审组、对接组等工作机构, 组委会办公室(综合组)设在市人力社保局,组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市人才服务局负责。

 

  七、工作要求

  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是我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发展信息经济和智慧经济,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大赛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在总结前五届创业大赛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协同配合,切实按照工作分工,积极主动地做好大赛的宣传、指导和服务等工作。市人才服务局要扎实开展组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合力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创业的良好氛围,确保第六届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顺利开展。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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