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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第25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8 浏览量:279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8-08/2018-08-27
  • 项目类型 :
      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研发机构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第25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第25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8〕89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8年(第25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推荐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2016年-2018年认定领域和重点,符合申请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请你单位按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第34号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发改办高技〔2016〕937号)的有关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申报,在严格筛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各区推荐企业总数不超过7家),确保相关材料及数据真实、准确。请于2018年8月27日(星期一)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汇总:

  1.你单位上报我委的推荐文件;

  2.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参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中的附件1,主要包括企业的地位和作用,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成绩,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和规划)等;

  3.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附表、各项证明材料(参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中的附件2)及相关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请统一装订成册;其中,纸质申请材料一式六份,另附电子版光盘两份。

  三、我委将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海关等有关部门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择优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

  四、你单位可与我委高技术处项目主管人员进行沟通,恕不接待项目申报企业的单独汇报。

  五、申报材料将不退回给相关单位。

  特此通知。

  联系人: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杜 鑫 66415588-0521

  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  刘京晶 66410700-35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2018年8月8日

政策依据

2016-05-18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