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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市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7 浏览量:993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12-07/2021-12-15
  • 项目类型 :
      智能制造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1〕40 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要求,现面向全市各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任务内容

  面向智能产品和支撑环境2个方向,聚焦智能辅助诊断产品、智能辅助治疗产品、医学人工智能数据库等8类揭榜任务,征集并遴选一批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单位集中攻关,推动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详见附件1中《2021年人工智能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指南——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方向》(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揭榜申报主体

  按照《通知》要求,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能力的相关企业、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均可作为揭榜申报主体。鼓励以联合体方式申报,联合体采用产学研用医相结合的方式,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4家。智能产品类揭榜任务由拟作为产品注册人的单位牵头,支撑环境类揭榜任务由医疗卫生机构牵头。


  三、报送流程

  (一)网上申报。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每个申报主体只能通过1个推荐单位推荐。申报主体可通过申报系统(https://aimd.caict.ac.cn)进行申报,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

  (二)纸质材料提交。申报主体必须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揭榜任务书》和《揭榜任务承诺书》(详见《申报指南》),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须与系统填报一致,并在首页、骑缝以及相关证明资质文件上加盖公章。申报主体应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和电子版(可编辑版本和加盖公章后的PDF版本)于12月15日(星期三)中午12:00时前提交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组织发动,充分调动区内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相关产业联盟及行业协会的积极性,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二)申报主体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需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后完成任务。

  (三)申报主体要及时完成网上填报,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我局。我局将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主体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并抄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申报咨询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余 果 010-68205244

  宫慧琪 010-68205250

  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注册司

  袁 鹏 010-88330610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李 信 020-83180738

  廖碧丹 020-83133468

  省药监局

  易 准 020-37885802

  申报工作咨询

  李 曼 010-62302915

  闵 栋 010-62305979

  王道洋 021-68866592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7日

  (联系人:陈成、梁晓文,联系电话:83123879、83123879,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市政府大院综合楼708室)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