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管理办法   广州市加快推进数字新基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2022年)

广州市加快推进数字新基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2022年)

发表于:2020-07-30 关注 

广州市加快推进数字新基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2022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新型基础设施(以下简称新基建)的决策部署,抢抓数字新基建发展制高点,激发老城市新活力,支撑实现四个“出新出彩”,结合广州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数字新基建与产业创新、融合应用、新消费、市场相结合,市区联动齐抓共建,兼顾广州既有基础和长远发展,重点选择“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智慧充电设施”等四大领域专项行动,以融合应用为突破,以创新项目为牵引,以数据内容为要素,以人才集聚为根本,以生态构建为支撑,催生广州市发展数字新基建的“头雁”效应。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全市建成泛在、高性能、精益服务、低使用成本的数字新基建,渗透于生产、生活、科技、智慧城市各领域,投资乘数效应极大释放,成为激发地域经济活力的强劲引擎,在全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广州经验,未来打造全国城市级数字新基建典范。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信息基础设施领先城市。成为辐射粤港澳大湾区的全国首批5G商用试点城市和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城区5G网络连续覆盖,5G场景应用生态圈基本形成,5G赋能产业在重点领域实现集群化发展,5G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累计建成5G基站8万座,总投资超过300亿元,培育200家5G应用领域创新型企业。数据中心可使用折合标准机架数约20万个,建成低时延、高附加值、产业链带动效应明显的数据应用区。

  ——构建全球顶尖的智能化 “创新型智慧城市”。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国家级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智杆”“智路”“智车”“智品” “智桩”“智园” “智区” “智链” “智轨”,推动形成50个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应用场景,打造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机器人、智能硬件等8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10个人工智能产业园,培育50家以上人工智能技术、产品制造、应用和服务领域的全国领军企业,人工智能产业规模超1200亿元。

  ——形成全球跨界融合型“智造名城”。形成国内领先的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和各有侧重、协同集聚发展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推动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广州)建设成为国家级网络空间核心基础设施,培育1—2家达到国际水准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300个左右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APP(应用程序)和工业软件。

  ——建成全国智慧充电设施的标杆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数量充足、布局合理,能够满足全市电动汽车充换电需求。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等公用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全市充换电设施数量突破5万个,充换电站点突破4000个,充换电服务能力达到250万千瓦。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5G“头雁”行动。

  1.加大网络建设投入。推动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加大在广州的网络建设和试点投入,结合应用场景联合场景建设方在电网、公安、应急管理、船舶、石化、轨道交通、专业园区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建设5G专网,开展基于5G技术的移动电子政务应用试验建设。探索网络建设投资新模式,支持骨干企业参与室分系统建设。增加5G基站站址储备,全面梳理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产权物业,滚动编制年度《公共资源开放目录》,加大公共资源免费开放力度。加强多规合一,组织编制全市5G 通信设施专项规划和配套建设标准,在地块规划条件中明确基站建设和用电配套需求。推动基站站址、配套机房与新建楼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将相关事项纳入竣工备案事项。结合“三线整治工作”同步推进5G网络建设,研究制定统建模式下的管道运营机制、建设规划等。(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各区政府)

  2.优化网络建设和运营环境。优化基站建设审批流程,编制林园用地等基站建设指引(责任单位:市直职能部门)。贯彻省有关规定,规范有关专变投资、线损分摊等收费,进一步完善转供电收费管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广州供电局)。落实支持基站直供电(直抄表)改造政策,引导各专变业主支持直供电(直抄表)改造(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供电局等)。推动基础通信运营企业落实国家通信网络提速降费要求,鼓励其在国家和省的资费优惠基础上降低费用或免费提供网络保障增值服务。(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3.提速建设“智杆”。印发《广州市智慧灯杆建设管理工作方案》,编制智慧灯杆管理办法、地方标准,组建智慧灯杆投资建设运维主体,强化智慧灯杆建设统筹,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加入智慧灯杆建设。结合通信、视频监控、车联网、物联感知等应用需求以及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规划,编制智慧灯杆建设专项规划,明确年度建设任务,有序推动智慧灯杆在市区的部署。到2022年底力争建成智慧灯杆3.4万根。(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州无线电集团,各区政府等)

  4.推动产业链发展。开展强链补链,推动龙头企业在广州设立5G相关机构。打造省级5G产业园,重点推动黄埔区科学城和知识城、天河广州软件谷等5G核心产业基地以及南沙“5G+AI”人工智能价值创新园和海珠“5G+互联网”琶洲互联网价值创新园等关联产业基地建设。推动完善5G产业链条,瞄准基站配套、小基站主设备、天线、射频、基带芯片、通信模组、终端天线等5G设备制造,编制5G产业重点招商目录和广州5G企业培育目录,引进培育一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等)

  5.建设大数据中心。制定广州市数据中心建设发展指导意见、建设导则及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标准,坚持数据中心以市场投入为主,支持多元主体参与建设,统筹土地、电力、网络、能耗指标等资源,合理布局建设各类数据中心,优化数据中心存量资源。加快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以通用软硬件适配测试中心(广州)为纽带,支持建设具有自主核心创新能力的绿色数据中心。优先支持设计能源利用效率(PUE值)小于1.3的数据中心,重点发展低时延、高附加值、产业链带动作用明显的第一、二、三类业务数据中心。推动中国电信粤港澳大湾区5G云计算中心建设,积极配合广东省改造扩容广州至各数据中心集聚区的直达通信链路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等)

  (二)开展人工智能跨界融合行动。

  6.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重点在城市交通、教育医疗、生态环境、公共安全、政务司法、社会管理等领域深化应用。鼓励开展网上授课、精准教学、个性化学习等智能化服务,支持越秀区试点打造集办公、管理、资源、教学、考评等方面于一体的智能化教育体系。建设广州“云健康”服务平台,推进影像自动读片、智能辅助诊疗、电子病历智能语音录入等产品和技术的应用。构建覆盖全市主要区域的环境智能感知体系,对全市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指标等进行全过程监管。构建城市智能化水务管理和地下管线基础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共建共治共享。完善城市安全立体防控网络建设,优化城市重点公共场所物联网监控设备布局,增强维稳处突保障能力。加快智慧司法建设,推进语音识别、电子卷宗在庭审、检务、警务工作中的应用。深化民生领域的推广应用,促进优质公共服务均等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各区政府)

  7.打造一批“智区”。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5G、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技术手段,提升社区基础设施集约化和智能化水平,实现绿色生态社区建设。推动实现“人—机—物”之间全面的信息联通与共享,提升社区治理和小区管理现代化。拓展社区服务内容和领域,促进公共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智能化,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社区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各区政府)

  8.推动建设“智路”。实施广州市城市智慧汽车基础设施和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和车联网先导区实施方案,依托广东省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开展车联网直连通信频段试运营,探索车联网发展技术路线和技术标准。结合5G商用,促进C-V2X(基于蜂窝网络的车用无线通信技术)等技术规模部署,建设有特色、规模化、可复制的全国车联网先导区。推进城市交通智能化建设,打造智慧交通体系,建立涵盖人、车、路、云、环境协调运行的新一代交通综合运行监测平台,开发出面向政府、产业和市民的应用与服务。到2022年,建成400公里车路协同的“智路”。(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

  9.大力发展“智车”。依托广汽集团等龙头企业探索车联网发展技术路线和技术标准,结合车联网建设推出量产型智能网联汽车,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内部跨市、跨境测试及应用协同机制,建设环大湾区车路协同试验网。建设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电子集成系统产业综合基地,打造集线控底盘芯片、软件、传感器及终端设备为一体的“汽车大脑及神经系统”以及车联网路侧设备、边缘云区域云产品等全产业链体系。支持黄埔、南沙、番禺、花都、增城、天河等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高端汽车电子及零部件、锂离子动力电池等产业集聚发展,打造智能网联汽车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

  10.建设区域“智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交通一体化建设,基于5G、工业互联网以及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等,加快推动城市轨道交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协同化”运营,实现自感知、自记忆、自认知、自决策、自进化以及智能支持。加快构建智慧轨道交通产业生态,输出服务至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城市的城轨、城际铁路建设和运营,强化一体化便捷出行体验,打造大湾区“一小时生活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广州地铁集团,各区政府等)

  11.培育终端“智品”。大力发展智能装备及关键功能部件,建设全省智能装备产业核心区,打造智能装备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智能服务机器人、智能医疗、智能无人机、人脸支付终端、智能温感设备等公共服务类智能产品,提高智能监控、智能感知、智能决策等行业应用类产品的智能化水平。普及4K电视、可穿戴电子、虚拟现实设备等生活类智能产品,丰富教育、出行、餐饮、购物、文旅等领域的智能化消费体验,提升“消费智能都市”能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各区政府)

  12.建设一批“智园”。以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为核心,加快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以工业软件为特色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基地,创建国家级密码应用和创新示范基地,协调推进南沙国际信息枢纽中心、增城信创产业园建设。推动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升级改造,加快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以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为重点,提升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核心要素供给能力和水平,加快产业集聚。开展工信部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攻关。以密码创新和应用示范基地为重点,推动密码与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密码管理局,各区政府)

  13.优化构建“智链”。实施“1+N”工程(一个龙头企业+ N个场景),积极释放行业智能化应用场景,鼓励龙头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带动形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的生态。支持重点人工智能企业建设开源开放平台,打造基于软硬件、数据、应用等协同的新型产业生态。探索推进区块链“建链、上链、用链”工程,促进区块链产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

  (三)开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创新行动。

  14.加快企业内外网改造。推动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建设覆盖全市主要工业园区的高质量外网,加快广州开发区省级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推动50家龙头骨干企业完成工业互联网内网改造,鼓励汽车、装备、医药等行业工业企业与基础通信运营企业深度对接合作,建设一批“5G+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打造一批“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开展下一代互联网关键技术和创新机制研究,部署和运营一台国际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根服务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各区政府)

  15.构建标识解析体系。以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广州)为牵引,推动汽车、智能装备等重点行业建设运营一批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及以下其他服务节点,引导企业接入标识解析体系。推动基于标识解析的关键产品追溯、供应链管理、个性化定制、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集成创新应用。到2022年,顶级节点(广州)接入行业性二级节点30个以上,接入企业数量超过600家,日均标识解析量达300万次/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汽集团、广智集团,各区政府)

  16.加速引导企业“上云上平台”。推进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和行业性、功能性平台建设,强化平台资源集聚能力。鼓励工业设计线上服务平台应用,促进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商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优质资源,打造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及集群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引导集群式“上云上平台”。到2022年,全市企业上云上平台意识和积极性显著提升,上云比例和应用深度走在国内前列,形成5家左右具备较强实力、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上云企业超过2万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

  17.大力推广工业软件。提质升级中国软件名城,建设国家工业软件适配验证中心,联合软硬件开发商、系统集成商、基础设施提供商、应用服务提供商等产业链上下游环节,突破发展一批“卡脖子”工业软件,协同攻关一批典型工业软件应用,普及推广一批嵌入式软件赋智产品,形成初步完备的工业软件产业生态体系,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工业软件基地。到2022年,适配验证中心初步建成,集聚30家工业软件企业,孵化50个工业软件典型应用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

  18.打造“定制之都”。实施“定制之都”示范工程,围绕定制家居、汽车、时尚服饰、智能终端、专业服务等重点领域,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规模化个性定制龙头骨干企业,打造集总部经济、展示体验为一体的产业集聚园区。推进琶洲定制家居总部大厦、广州定制之都产业园(白云)、流花路定制消费体验中心等载体建设。推动直播平台参与产品研发设计等环节,推出具有广州特色的“网红定制”服务。到2022年,培育形成5个示范产业集群,30家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各区政府)

  19.加快特色产业集群数字化改造。发挥服装、化妆品、皮具、珠宝、食品饮料五大特色产业集群的集聚效应,形成“1+3+N”模式(即每个行业组建“平台+行业解决方案商+龙头企业,协同N个数字化转型生态伙伴”联合体),推动集群内企业广泛运用工业互联网实施数字化升级,提升特色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到2022年,形成5个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数字化特色产业集群解决方案,打造100家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建成数字化产教融合的人才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

  (四)开展智慧充电设施提升行动。

  20.加快“智桩”建设。推动羊城充平台接入全市公用充电设施,向车主提供找桩、导航、充电、支付等一站式服务,实现充电设施之间、车和基础设施之间互联,不同运营企业之间的结算互通,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快建设便捷高效、全时段、全方位覆盖、布局合理的智能充电管理体系。推动私桩共享,增加需求响应资源。(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供电局,各区政府)

  21.规范新建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落实国家、省关于新建住宅、改扩建住宅以及新建办公类建筑、商业类建筑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充电桩配建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等相关要求,并纳入土地规划条件和工程验收的具体标准。结合智慧灯杆建设,推动既有小区建设公共快速充电桩。新建住宅小区充电桩应满足自动功率控制功能,为参与车网互动提供充电负荷基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供电局)

  22.加大重点区域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建设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交通枢纽的公共停车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快速充电桩,重点推动机场、高铁站等公共停车场加快建设集中式充电站等。(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广州供电局、市公交集团,各区政府等)

  23.加快换电设施建设。建设全市换电网络,积极发展私人电动汽车、出租车、网约车换电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等)

  24.构建数据化充电后服务市场。支持运营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做大充电后服务市场,建设充换电站的储能设备。通过挖掘新能源车的电池信息、车辆分布情况等数据,为二手车评估、电池及新能源车技术升级等后市场服务提供新的价值空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供电局)


   四、政策措施

   (一)支持应用突破。

  25.支持培育一批应用示范。运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聚焦工业、交通、教育、医疗、公安、政务、应急、文旅、广电、农业等领域,推动跨界融合发展,每个领域培育不低于两项精品应用。建立数字新基建重点项目库,每年滚动更新,重点开展一批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择优对入库项目的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公共服务等基础性建设按规定给予一定补助。其中,对重点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由市政府统一授牌。对于新建、扩建项目主体,鼓励与市、区合作,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灵活建设。(责任单位:市直职能部门,各区政府)

  26.鼓励智能制造。对设备总投资额150万元以上的已备案技改项目,按项目实际设备购置额择优给予一定比例奖励。对国家工信部新认定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5G等两化融合类试点示范项目、大数据示范项目、人工智能揭榜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各区政府)

  27.推动政府部门主动开放公共示范应用场景。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推动交通、教育、公共安全、医疗、环保、司法、社会管理、社区、垃圾分类等重点领域优化升级,支持传统基建的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实现以应用换投资,以投资换市场。(责任单位:市直职能部门,各区政府)

  28.搭建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建设陆、海、空、天新型智慧城市公共数字底座,推进“穗智管”城市运行管理中枢建设应用。制定公共机构数据开放计划,推动建立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清单,有序向社会释放公共数据,推进对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供普惠数据供给。(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等,各区政府)

  (二)支持区域示范。

  29.推动一批载体建设。重点建设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十大价值创新园区、广州南沙智慧港、黄埔区通用软硬件适配测试中心(广州)、天河广州软件谷、国家区块链发展先行示范区、白云数据湖产业园、北京路旅游风情街、天河路5G商圈等。市财政专项资金重点向示范项目倾斜,优先支持数字新基建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等,各区政府)

  30.加大土地供应。统筹市新增建设用地、能耗等指标,优先保障各区打造数字新基建领域的园区载体。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新基建项目纳入我市新型产业用地(M0)试点范畴,享受同等政策优惠。(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等,各区政府)

  (三)支持信息消费。

  31.扩大信息消费产品供给。推进国家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综合推进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服务类等民生信息消费,扩大工业企业信息消费,提升软件服务信息消费能力。支持利用5G、人工智能、超高清视频、区块链、AR/VR等技术搭建信息消费体验中心,依托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组织开展信息技能培训,提升社会公众对信息消费的感知度。支持建设旧交易馆5G创新体验中心、花果山超高清视频产业特色小镇、天河5G电竞产业综合体等一批创新体验中心。加快网络零售和跨境电商发展,引导传统外贸企业借助跨境电子商务推进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等,各区政府)

  32.推动内容消费。丰富4K/8K节目消费,推动广播电视企业、IPTV(网络电视)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加大节目内容供给和共享,为市内家庭免费提供2年影片、赛事、娱乐等超高清视频节目试看服务。(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

  (四)支持科技创新和人才集聚。

  33.鼓励突破核心基础。落实我市覆盖科技孵化器、科技金融融合、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等政策。支持建设粤港澳5G应用创新中心等各类5G创新平台以及广东省机器人创新中心,广州无人驾驶创新联合实验室、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中山大学—大数据与计算智能研究所、工业互联网产教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等创新平台。鼓励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和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省实验室(广州)向社会开放。推动培育覆盖终端、用户、网络、云平台、数据和应用安全的多层次安全服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等,各区政府)

  34.加大人才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广聚英才计划”,根据我市“1+4”产业领军人才政策,每年资助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数字新基建领域内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产业高端人才,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对国内外顶尖人才(团队)来穗创新创业的,按“一事一议”给予综合资助。对于新引进的5G、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互联网、下一代通信网络、物联网、网络安全等数字新基建领域基础研究型、应用型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鼓励引导申报广州市人才项目并给予相应奖励。引进国内外数字新基建领域领军创新创业团队,加强数字新基建相关学科建设,建设一批产学研用结合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培养一批实干型、创新型复合人才。(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教育局等,各区政府)

   (五)支持生态构建。

  35.搭建一批专业平台。举办一批具有影响力的论坛、峰会、赛事,搭建高水平、高层次、专业化的全球合作交流与展示平台。鼓励本土骨干企业、科研机构等成立联盟、协会,参与国际产学研合作和标准制订,提升国际影响力。借助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超高清视频小镇等部省市共建项目,积极开展全国范围推广示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

  36.洽谈、签约及注册(落地)一批重大项目。落实我市“1+1+N”招商政策体系,对数字新基建领域龙头企业迁入或在穗新设立公司且达到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按照总部企业奖励政策予以支持,鼓励集中开展签约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

  37.设立一批专项基金。充分利用我市现有政府投资基金,通过吸引社会资本,推动设立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智慧充电基础设施等领域专项子基金,重点投资数字新基建领域。发挥资本放大功能,以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方式,带动更大规模社会资本投资,最终形成1000亿级数字新基建基金群。鼓励通过债券融资等方式支持重大数字新基建项目,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局,各区政府等)


   五、组织保障

  38.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分管市领导牵头的广州市数字新基建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推进项目发展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政策落实、重大工程建设、资金安排等工作。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等部门,各区政府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集中市、区两级资源,加快出台配套措施,对数字新基建给予有针对性的财政、金融、人才支持细则。(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各区政府)

  39.发挥各类市场主体作用。推动国有企业在数字新基建中发挥应有作用,积极吸收非公经济成分参与发展,充分发挥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作用。支持国有企业加强在数字新基建领域的跨界合作。鼓励国企和龙头企业带动广大中小企业特别是创新型科技型企业,通过项目混改、技术入股、知识产权入股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数字新基建建设。(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各区政府)

  40.加大督促评估力度。将数字新基建项目优先纳入全市“攻城拔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工作范畴,进一步细化各区、各部门的任务分工,从2020年至2022年底,分组织实施、中期评估、总结示范三个阶段,推进和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及时总结成果、宣传经验,营造社会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等,各区政府)

  本计划涉及资金奖励的有关条款纳入对应职能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申报指南等文件中执行。